晴時多雲

一條菸都不能少! 關務署:機上未販售商品 須列清單申報

2020/02/21 18:49

關務署表示,即日起飛機抵達我國機場,卸載機上未販售商品後,應備妥物品清單明細向海關申報。圖為私菸案查扣菸品。(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天發布修正「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因去年私菸案問題,加上海關的作業系統已逐步上線,為掌握機上販售的菸酒等免稅商品,即日起飛機抵達我國機場,卸載機上未販售商品後,應備妥物品清單明細向海關申報。

關務署表示,為加強自機上卸載尚未販售商品的管理,本次修法,規範機長或運輸業者於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卸載物品後,應備妥該等物品清單明細向海關申報。其他物品還包括,裝載上機供航行國際航線頻繁提用的餐點、飲料(含酒類)及機上販售的商品明細等,也應於飛機起飛出境前申報。

不過,為了符實務作業並減輕業者負擔,關務署指出,無整補需求、以封條加封的未販售商品,可於卸載及裝運上機時,申報封條號碼代替。

此外,過境貨物及郵件也加強控管,此次修正明訂,機長或運輸業者於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後,及飛機起飛出境前,應備妥相關過境貨物艙單或郵件清單,提供海關隨時查驗。

關務署官員表示,由於去年發生私菸案的影響,為加強自機上卸載尚未販售商品的管理,財政部修正相關辦法,在去年10月預告,業者多已清楚相關規範,今天公布後即生效上路;為減輕作業程序,業者也可在網路上完成申報作業,部分外國航空公司不熟悉本國法令,目前則多由國內倉儲業者幫忙申報。

官員也說,目前規定機上未販售的商品都要列清單申報,但海關會以風險管理為主,以抽查方式查驗,不會逐一查核。至於機上未販售的商品,因為都是免稅品,都會存放在保稅倉庫管理,飛機離開後再裝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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