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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攜帶口罩入境 關務署:1000個以下免申請

2020/02/06 18:15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財政部關務署放寬規定,入境旅客攜醫用口罩每人1000個以下,不用提出供自用的申請。
(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衛福部食藥署與財政部關務署決議放寬「防疫用醫療器材供自用輸入」規定。關務署表示,即日起至4月30日止,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或郵寄包裹供自用,醫用口罩及酒精棉片每人1000個、電子體溫計(如耳額溫槍) 每人3支等,不用提出供自用的申請,海關逕予放行。

關務署官員說明,旅客攜帶防疫用醫療器材入境,包括醫用口罩等,原本依規定要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的申請;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海關已經從寬處理,近日與食藥署會商後決議放寬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或郵寄包裹供自用,醫用口罩、耳溫槍專用膠套及酒精棉片每人1000個、電子體溫計(如耳額溫槍) 每人3支,不用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的申請。

關務署指出,若攜帶上述醫療器材超過限量,就要填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後,予以放行;且這些防疫用醫療器材供自用進口後,不得販售,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將會追蹤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