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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欠薪近億元 台北市勞動局限期2/21付清

2020/02/06 18:40

遠東航空去年12月無預警停飛,並積欠員工當月薪資近5千萬。台北市勞動局表示,遠航已兩個月沒有給付薪水,累積達近億元,依勞基法27條限期在2月21日前給付,否則將再度依法開罰。(資料照)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遠東航空去年12月無預警停飛,並積欠員工當月薪資近5千萬。台北市勞動局今天再度針對1月份薪資發放情形進行勞檢,勞動局表示,遠航已兩個月沒有給付薪水,累積達近億元,依勞基法27條限期在2月21日前給付,否則將再度依法開罰。

遠東航空公司去年12月13日宣布停飛後,去年12月份因欠薪4700多萬元,影響1千多名勞工權益,勞動局認為情節重大,今年1月7日以嚴重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加重處分遠航新台幣150萬元並限期改善,屆限期後遠航仍未給付薪資,勞動局再重罰遠航150萬元,累罰300萬元。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陳昆鴻表示,經查遠航公司應於今年2月5日發放1月份薪資,但遠航公司以因資金缺口問題為由,表示仍無法按時給付全體員工約4千6百餘萬薪水,加上108年12月份未給付的薪資以及加班費,積欠員工的薪資已達近億元,嚴重影響所有勞工之權益與家庭生計,勞動局已限令遠航公司2週內務必將所有積欠的薪資給付完畢,否則再予重罰。

勞動局長陳信瑜強調,遠航公司員工目前人數尚有900餘人,家庭生計堪虞,影響社會甚鉅,遠航公司應積極將發放員工薪資做為最優先處理事項,以免辜負員工至今仍對公司不離不棄。

她並再次呼籲遠航勞工如有任何勞動權益受損或是終止契約的爭議,建議可儘速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