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防疫相關廠商鬆綁加班上限 班後仍需至少休息12小時

2020/02/05 13:06

因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特殊加班規定,雇主仍應給勞工班後到再次工作前至少12小時的休息時間。(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中國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勞動部解釋國內配行防疫需求的相關廠商可援引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特殊加班規定,加班時數沒上限、勞工例假日可停休出勤。根據過往函釋,雇主仍應給勞工班後到再次工作前至少12小時的休息時間,而非完全沒有任何約束。

因應防疫作業,可援引勞基法「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特殊加班規定適用對象包括:各級醫療院所、生產口罩和消毒酒精等防疫器具用品的工廠、配合即時運送的物流和通路商。雇主可將工作時間延長,正常工時8小時加上延長工時4小時可再延長,不受限於1天最高12小時的限制、因應防疫工作的加班時數可不算入1個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內。雇主可以停止勞工的例假日、國定假日和特休假。

勞動部官員指出,根據內政部在民74年發出的函釋,勞工因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延長工時,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適當的休息,也就是勞工在班後到再次工作前至少應有12小時的休息時間,所以放寬延長工時上限加班時數,絕不是毫無節制地讓勞工連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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