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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條款」約束平台業者 最快農曆年後上路

2020/01/16 14:58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規劃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以約束外送平台業者。(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新增3條文約束外送平台業者需為外送員加保商業保險和提供安全帽、反光標誌等,否則將可援引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該修正草案今天上午在勞動部法規會上審議通過,預計最快可在農曆年後公告、上路。

職安署先前拋出「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修正版,內容提及外送平台業者需為外送員投保商業保險,以團體傷害保險(死亡/失能)為例,至少額度應達3百萬元,「額度只能上調、不能低於該基準」。安全指引中亦將合理派單機制寫入,以及增列外送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準備安全帽、反光標示和防低溫或熱危害等設施、措施。

「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僅為行政指導性質,欠缺強制約束力和要求外送平台業者的法源,於是職安署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其中寫明「雇主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否則將可援引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

職安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表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草案尚待下1次法規會確認內容,預計最快將可在農曆年後公告,上路後外送平台業者就需遵循內容規定,否則將可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