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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薪資沒發出來 勞動部認惡性重大、最高額開罰

2020/01/06 17:21

勞動部將要求地方政府、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依法入廠遠航查察,有違反勞基法部分要依法開罰,且以最高額開罰。(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遠航去年12月份員工薪資應在今(6)日入帳卻未進帳,確定薪資延發,然遠航未說明何時才會發薪資。勞動部認為,遠航拖欠工資的作法惡性重大,將要求地方政府、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依法查察,有違反勞基法部分要依法開罰,且以最高額開罰。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未依約定時間發給員工薪資可處2萬元到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官員指出,將在今晚和遠航高層碰面,將和對方嚴正表明不應未如期發放薪資給員工;再者,將繼續和交通部商討,看能否將遠航現有代理廉航地勤的營業收入優先作為員工薪資發給。

勞動部官員強調,將要求地方政府、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依法入廠遠航查察,違反勞基法部分要依法開罰,且期望可以用最高額開罰,拖欠工資實為惡性重大,這樣做法很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