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美國29歲富豪月賺667萬 後悔沒在18歲做這件事

2019/12/12 13:40

美國29歲年輕富翁史蒂芬(Graham Stephan),靠著房地產投資及YouTube頻道經營,獲得巨大財富。(圖擷取自史蒂芬YouTube)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美國29歲年輕富翁史蒂芬(Graham Stephan),靠著房地產投資及YouTube頻道經營,獲得了巨大財富,在他26歲身價就已超過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033萬),如今他每月能賺進22萬美元(約新台幣667萬)。儘管其理財方法有一套,仍有1件事是他後悔沒有在18歲時就做的,即申請信用卡。

《CNBC》報導,史蒂芬表示:「要是我能夠回到過去,去做任何事情,我會在滿18歲那天去申請信用卡。」

史蒂芬指出,在他20歲時,想購買人生第1套房產,儘管存款、收入都足夠,但卻沒有銀行願意貸款給他,因為他完全沒有任何信用紀錄,這是銀行評估還款能力的重要指標。

儘管如此,史蒂芬足夠的積蓄,還是得以使他買下人生中的頭3套房產,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只能盡量避免去借款,信用卡這項因素仍造成他在房地產投資上的限制。

報導指出,一直到史蒂芬21歲,他才獲得第1張信用卡,如今他擁有12張信用卡以及6套房產,每月可為他帶來1萬5105美元(約新台幣45.8萬)的租金收入,扣除抵押貸款、財產稅及保險等支出後,他每月在租金約可淨賺5000美元(約新台幣15.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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