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今天釋出「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2.0修正版,指引中增訂外送平台業者需為外送員投保商業保險,團體傷害保險(死亡/失能)至少應達3百萬元。(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今天釋出「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2.0修正版,指引中增訂外送平台業者需為外送員投保商業保險,團體傷害保險(死亡/失能)至少應達3百萬元。
職安署經過數次和外送平台業者討論、協商後,修正「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推出2.0版本,將合理派單和提供充足商業保險保障寫入指引中;且增列外送平台業者應準備安全帽、反光標示和防低溫等設施、措施。
職安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表示,職安署將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會把「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寫入設施規則中、增加條文,強制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應該參照該份指引編訂相關防護計畫落實,修正進度預計會在明年1月初以前完成。
李文進指出,外送員和外送平台間不管是僱傭關係或是承攬關係,業者都應擔負起投保責任,保險建議種類和額度是最低的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投保額度不能低於此,「團體傷害保險」為參考公教人員團體意外保險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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