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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再抓「肥貓」!三大類經營欠佳公司董監事薪酬要全都露

2019/11/14 21:39

金管會今天預告新措施,經營績效差、平均薪資低的上市櫃公司董監酬勞,明年起必須「全都露」!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經營績效差、平均薪資低的上市櫃公司董監酬勞,明年起必須「全都露」!金管會今天預告新措施,只要有下列三種情況必須揭露董監事酬勞,包括:公開發行公司近三年個體或個別財報只要有一年出現稅後虧損、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排名最後20%、上市櫃公司非主管全時員工平均薪資低於50萬元等。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為強化公司治理,促進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的酬金資訊透明化,及提升非財務性資訊的揭露品質,因此,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記載事項準則」等。

金管會是參考美國個別揭露高階經理人酬金的方式,首先,現行規定2年內,凡曾1年出現稅後虧損者,必須強制揭露董監酬金,以今年為例,共有388家,但新增擴充為3年;其次,若公司治理評鑑不佳,被列在最後20%要公布董監薪酬,預估約有3百多家。

第三,公司如果非主管的平均員工薪水達不到50萬元,此時.董監事酬勞也都要「全都露」,依現行狀況,約有159家公司得公布。

上述三大項是規範董監強制揭露薪酬之情況,金管會再新規定也要求,若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等級(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要在年報或公開說明書上揭露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未來改善措施,目前符合這樣狀況的企業,約有660家。

此外,新規定也將強化董監及高階經理人的「酬金透明度」,現行董事酬金是採八級距,明年起將採取十級距,讓外界更能掌握公司高層的薪酬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