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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不能唱自己的歌!蘇打綠恐也不能用自己的名字演出

2019/11/14 16:58

蘇打綠明年計劃復出,但主唱吳青峰卻遭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恐無歌可唱陷滅團危機(資料照)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天團蘇打綠明年計劃復出,但主唱吳青峰卻遭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恐無歌可唱陷滅團危機。但除所有歌曲著作權屬於林暐哲、不在蘇打綠手中外,「蘇打綠」商標也幾乎全數已被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註冊,註冊項目高達41種,除了較早註冊的唱片、海報、蘇打餅等項目,後來更涵蓋香水、家電、奶瓶、自行車、家具、飲料等。

蘇打綠計劃明年復出,但傳出主唱吳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表示蘇打綠已讓出所有創作歌曲著作財產權;不但復團計畫恐面臨無歌可唱困境,青峰23日起在高雄的演唱會恐也大受影響。

但除歌曲外,蘇打綠也有可能未來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經濟部智慧局商標系統顯示,「蘇打綠」商標幾乎已全數被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註冊,註冊項目高達41種,幾乎涵蓋大部分商品及商業行為。

其中除了較早期、2007年註冊的項目如唱片、海報、蘇打餅、蘇打水以外,林暐哲音樂社在2013年大量註冊數十個項目,涵蓋包括電視播送、報社、茶、啤酒香水、家電、奶瓶、自行車、家具、飲料、書籍、舞台設計、服飾等。

而藝人在與經紀公司結束合作關係後,原來使用的藝名因被註冊為商標,而導致法律爭議的情節所在多有。例如MOMO台「焦糖哥哥」陳嘉行因在出席活動時,繼續使用「焦糖哥哥」為藝名,被MOMO台認為侵害商標;而陳嘉行更透過臉書發聲,引發外界討論。

經濟部智慧局商標組組長劉蓁蓁表示,在註冊商標當時註冊方應有出具蘇打綠的同意書,若有同意書則原則及代表雙方合意、註冊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而蘇打綠2007年時註冊的商標2018年時也有延展通過,若蘇打綠目前要使用此商標從事表演活動,可能要進行移轉或受讓授權。

劉蓁蓁也說,但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若持續3年未使用,則可以提出「廢止」主張,目前蘇打綠商標被註冊項目相當多,因此不一定每1個項目都有使用;若3年未使用,也有可能提出廢止申請,但仍要視雙方是否使用或主張而定。

「蘇打綠」商標幾乎全數已被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註冊,註冊項目高達41種(商標檢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