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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市府重罰6000萬 台電:懷疑是為罰而罰

2019/10/28 11:59

台中市府今宣布中火放流水7次超標,對台電開罰6000萬元。(資料照)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台中市府今宣布中火放流水7次超標,對台電開罰6000萬元。台電則回應表示其中2次尚未正式收到檢測結果,且中市府跳過程序逕行裁罰4000萬元,台電感到不解,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台電也表示新廢水處理場未完成前,中市府不斷抽檢放流水,超標結果「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懷疑中市政府動作是為罰而罰,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為目的。

中市府今宣布中火放流水7次超標,裁罰6000萬罰款包括3件2000萬罰款。根據中市府新聞稿,分別是9月19日針對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驗,「硼」濃度121毫克/公升;以及10月24日針對1到4號、9到10號為134、141毫克/公升。

台電今回應表示感到抱歉,將虛心檢討。但台電也表示中市府未依法定程序處理,其中對1至4號機及9至10號機的檢測,尚未正式收到結果,且未依法給台電提出陳述意見書的機會,中市府即逕行宣布裁罰4000萬元,台電感到不解。對於5至8號機的裁罰2000萬元,台電尊重市政府的裁罰權。

而台電也表示已積極改善,包括加速執行興建中的新廢水處理場,徹底解決放流水問題;第5至8號機自主減產50%,減少廢水產生,透過「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新廢水場未完成前廢水暫不外排。

此外,其他機組放流水目前亦已暫不排放,但因涉及全廠製程之調整及機組調度的問題,是否可持續辦理,尚在研議中。

而對未或陳述意見機會即遭罰,台電也表示遺憾,後續將於正式收到裁罰通知,了解裁罰內容後,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台電強調,台中市府在新廢水處理場的興建期間,一再抽檢以確保持續獲取放流水「超標」結果,台電深感無奈。

台電指出,今年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台中電廠除提送短期改善計畫外,也一併向台中市府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中長期改善計畫,並經台中市府專家委員給予指導意見。

因此,在新廢水處理場未完成前,不論是9月19日或是本月24日,台中市府抽檢放流水,得到放流水超標的結果,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

台電也表示,除感到無奈之外,也讓人懷疑台中市政府的動作,是為罰而罰,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為目的。而台電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預計12月可開始試運轉,完工後放流水即可達標。

而在新廢水處理廠完工之前,台中電廠短期內將透過減產方式減少廢水產生,5至8號機自本(10)月7日起即開始自主減產50%,等同減少兩部機組的發電量。另自10月21日起再透過「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讓廢水暫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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