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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威力彩若幸運中5獎 12月後再兌領現省800元

2019/09/18 18:47

買台彩威力彩若中5獎可得獎金4000元,若在12月後兌獎,可免扣20%所得稅。(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目前公益彩券、運動彩券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超過2000元,就要課徵20%所得稅,財政部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將免稅門檻提高到5000元,12月1日上路。台灣彩券表示,民眾若對中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建議可保留至同年12月1日起再兌獎,可享有免扣20%的中獎所得稅,以電腦型遊戲為例,對中威力彩5獎、三星彩的3組彩,及四星彩的24組彩,都有可受惠免稅。

台彩提醒,民眾購買各種公益彩券時要注意兌獎期限,電腦型彩券兌獎期限為各期彩券開獎日次日起3個月內,故自2019年9月1日起開獎的各期電腦型彩券遊戲,如民眾對中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可保留至同年12月1日起再兌獎。

若以威力彩為例,目前6獎獎金800元,6獎以下皆免課稅,5獎獎金4000元,原本5獎以上都要扣稅20%。課稅門檻提高至5000元後,12月起若中威力彩5獎,也可免課所得稅,少繳800元稅金。另外,包刮三星彩3組彩的獎金4000元;四星彩的24組彩獎金5000元及刮刮樂的獎項,也都是受惠範圍。

台彩表示,立即型彩券(刮刮樂)每張彩券背面均有載名兌獎截止日,目前市面上仍在販售且兌獎截止日在12月1日以後的刮刮樂產品共有20期,民眾若購買兌獎截止日在12月1日以後的刮刮樂產品,且刮中介於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民眾在兌獎時可先看清楚兌獎截止日期,保留至12月1日以後再兌領,就可免扣20%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