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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風電依《環評法》遭罰150萬 蔡朝陽:十分遺憾、但虛心接受!

2019/09/18 15:11

海洋風電5月開始第2階段風機的建置,董事長蔡朝陽(前者)還特別上香拜拜祈求施工順利平安,但7月卻依《環評法》遭罰150萬,蔡朝陽說:十分遺憾、但虛心接受!(資料照)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受到風浪過大及船舶規格限制,海洋風電於6-7月施工時被環保署發現未派出足夠的觀察船與鯨豚觀察員,依《環評法》處以最高罰鍰150萬元,上緯董事長蔡朝陽則說「對於環保署重罰,我十分遺憾,但虛心接受。」

據了解,海洋風電承諾,在水下基礎施工的打樁過程,規劃部署10艘鯨豚觀察船,乘載10位鯨豚觀察員,確認警戒範圍內無鯨豚才能進行打樁作業。

海洋風電也承認,7月13日前有部分的打樁作業期間,因風浪過大及船舶規格限制,使得配置於監測區內的鯨豚觀察船數量未達環評承諾,但7月13日以後的所有打樁作業,施工團隊都確認10艘觀察船到位,且打樁前30分鐘確定無鯨豚出沒後才開始施工,並持續觀察至打樁結束。

海洋風電解釋,7月13日之前遇到西南季風異常強大,風浪規模超出預期,雖然水下基礎打樁船及部分鯨豚觀測船可承受風浪、繼續作業,但有數艘觀察船的漁船,因船隻規格因素,無法承受過大風浪,基於保護船員及觀察員安全而無法出海或必須返航。

蔡朝陽則於臉書po文澄清,「海洋示範風場為台灣第一通過環評的離岸開發案,當初環評承諾沒規定夜間不能打樁;若採持續打樁,我們可少掉客觀的施工船租金(打樁船、吊裝船、氣泡船....每天花費高達2500萬元),雖包商要求依據合約不能設限,他們要持續在夜間打樁。在我極力堅持決不能夜間打樁下,海洋公司從善如流放棄夜間打樁。更要感謝南龍漁會的委屈成全,為了找抗浪能力高的觀查船,特地動員台中彰化大船取代他們,且直接到他們專業漁業權區作業,他們的成全也是工程順利的功臣!」

海洋風電員工私下指出,蔡董在離岸風電這塊可說是不惜血本,幾千萬、上億元的經費都花了,但他絕對不會為了符合相關規定,要觀察員冒著生命危險留在風浪過大、船隻無法負荷的海上,寧可公司被罰錢,也要保護願意支持離岸風電產業的人,對於國家發展離岸風電產業,但各項配套措施均明顯不足,提供的資源與援助更是少得可憐,到頭來都是要業者「自己想辦法」,也難怪蔡董po文,只能以「對環保署重罰,我十分遺憾,但虛心接受!」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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