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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再祭裁罰!4家保險公司共遭罰510萬元

2019/09/11 21:53

金管會今天開罰三商美邦等四家保險公司,合計罰鍰510萬元。圖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晚間公布最新裁罰令,由於三商美邦、富邦產險、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等4家保險,因為違反保險法、洗錢防制法及個資法等相關規定,分別給予不同程度懲處,其中,三商美邦最重為330萬元,其餘3家各為60萬元,合510萬元。

首先,在三商美邦人壽方面,缺失項目高達20項,其中有七項與未落實洗錢防制規定相關,包括:該公司防制洗錢單位人員陸續異動,影響防制洗錢工作有效執行;辦理防制洗錢機構風險評估作業,部分未與高風險職業或國家相連結;未依公司客戶風險分級規定列為高風險客戶,致未辦理加強客戶身分審查措施等。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三商美邦人壽其他缺失部分,還包括:與利害關係人簽訂轉租不動產合約,未重新檢視案內不動產轉租合約之適法性;去年度部分商品之死差利差互抵增提準備金餘額,出現錯誤狀況,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業務員不當招攬之申訴案件,有未確實調查驗證者,不利於保戶權益之保障等。

富邦產險缺失方面,該公司為辦理旅遊綜合保險業務,提供線上要保系統予中信銀兼營保險代理使用,於保險業務員辦理招攬業務時,即透過該系統執行檢核之核保作業,及提供要保人受理投保憑證等作業;此未符合保險公司於執行核保作業前,應由保險代理人確實瞭解要保人需求及商品適合度及簽署作業等,因此,遭金管會開罰60萬元。

至於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的缺失,同樣與富邦產險之缺失類似,其中,明台與泰安產險兩家均提供線上要保系統給彰化銀行兼營保險代理,一樣都是被開罰60萬元。

而金管會今天對三商美邦、富邦產險、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等4家保險公司,合計開罰金額共有5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