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民團列舉花旗4大缺失 質疑金管會輕放

2019/08/20 12:01

「百合正義會」質疑金管會輕放花旗銀行缺失,與美國對花旗銀行的標準相差甚遠。圖為百合會會長。(資料照,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間團體「百合正義會」繼日前質疑金管會幫助炒房後,近日又批評金管會縱放花旗銀行,對於花旗所出現的4項違失,每項罰款均不到1000萬元,與美國對花旗銀行的標準相差甚遠,要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出面說明。

百合會表示,花旗銀行近1年多來的4項失職缺失,金管會僅以罰錢了事,分為2018年2月,花旗銀行因主管長期挪用客戶款項近新台幣2300萬,罰款600萬,解除其職務,高層沒事;2018年爆發花旗銀行系統異常,長期溢收客戶利息,影響人數超過30萬,超收金額達3000萬元,罰款250萬元,令其改善,無其他罰則。

2018年11月,花旗銀行又因內控缺失,遭1名男客戶透過「預繳卡費」方式提高信用卡額度後,在1個月內狂刷高達6300萬元,罰款250萬元,此為國內犯罪首例;2019年1月花旗銀行發生系統失常,客戶存款歸零。

百合會認為,每筆不到1000萬的罰款,對年盈餘超過100億元的花旗銀行是九牛一毛,無關痛癢,經消費者一再投訴,金管會卻仍輕放,因而質疑金管會的立場「罰款了事、絕不嚴懲」,究竟是無法可管,還是縱放?

百合會舉例,在美國本土,花旗銀行曾發生電腦報表編碼錯誤事件,其在尚未傷害客戶權益的情況下,即遭美國證管會重罰美金770萬(約新台幣2.4億元),由此可知,美國針對尚未傷害客戶權益的事件即採行重罰政策,若我國效法,相信美方絕不會視為破壞台美友好關係之舉。

百合會強調,金管會可用「銀行法」進行相關行政懲處,不一定僅只罰錢了事,呼籲總統蔡英文正視金融亂象、顧立雄應出面說明清楚,以免最後傷害到無辜的客戶。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