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保護乘客權益!加拿大規定:航空公司超售機票須賠5.7萬

2019/07/16 16:26

加拿大政府規定,倘若航空公司超售機票,導致乘客權力受損,需賠償乘客最高2400加元。圖為加拿大航空。(法新社)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為保護乘客權益,加拿大政府於昨(15)日推出新的消費者保護規定,即若乘客因航空公司超賣機票,導致無法登機、權力受損之情事,可向航空公司求償最高2400加元(約新台幣5.7萬)的賠償。對此,航空業者表示不滿,認為此新規定已違反國際標準。

綜合外媒報導,加拿大交通部長Marc Garneau昨日推出新的消費者保護規定,除了上述若航空公司因超賣機票問題,導致乘客無法登機,航空公司最高需賠償旅客2400加元外,還規定,乘客行李若遭丟失或損壞,航空公司將必須賠償最高2100加元(約新台幣5萬元),並退還任何行李相關費用。

對於新的消費者保護規定,多家航空業者表示不滿。目前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波特航空(Porter Airlines)等多家航空相關業者已上訴法院,控訴新規定已違法國際標準,應該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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