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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專、行員A錢 7年半共24件 這家銀行被罰最多

2019/05/09 18:03

金管會表示,從2012年以來,共爆發24起銀行盜用客戶資金,共17家銀行受罰、裁罰金額共8,60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華南銀行昨日再爆出理專人員挪用客戶帳戶高達上億元,引起外界高度關注!根據金管會統計,從2012年以來,共爆發24起銀行盜用客戶資金,有17家銀行受罰、裁罰金額共8,600萬元,其中,裁罰件數與金額最高為高雄銀行。

金管會指出,近7年半來,有17家銀行發生24起銀行理專及行員盜用客戶款項事件,金管會也勒令銀行「解職」這24位理專及行員。

若從裁罰件數來看,次數最多為「高雄銀行」,共4件,合計遭金管會開罰1400萬元;排名第二為「土地銀行」有3件,遭罰700萬元;件數第三為「渣打銀行」有2件,但開罰金額高於土銀,為900萬元;至於「北富銀」同為兩件,遭罰金額為600萬元。

此外,依規定,金融業從業人員若遭解職處份,5年不得回任金融業,不過,依照實務經驗,若銀行理專人員遭解職後,其它金融機構也不願再聘用。

金管會銀行局強調,為防範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已經頒布一套內稽內控制度,並在日前已發函給銀行,主要有三大面向:人事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及牽制原則、內部稽核制度。

金管會根據這三大面向,訂出多條規定,包括:研議建置妥適有效之理專輪調制度,及理專休假期間的執行內部查核機制;請銀行研議透過定期產出「IP位址警示檢核報表」,供營業單位檢核理專是否與客戶共用同一行動裝置進行網銀交易之相關機制。

為避免理專未經授權為客戶辦理存、提款、開戶、帳戶資料變更、保單轉換、部分贖回、解約等作業,銀行須研議如何透過事前宣導、事中控管及事後查核等機制防弊。例如:不定期抽查理專抽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