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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修法出委員會 四大租稅優惠延10年通過

2019/04/25 12:36

經委會產創修法結果。(記者黃佩君製表)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立院經委會今審議「產創條例」全案出委員會。其中研發投資抵減等四大租稅優惠順利延長10年,但本次新增的數項鼓勵措施則在藍營立委阻撓下多數保留送協商,包括投資智慧機械及5G抵減營所稅、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可免5%營所稅、以及智財或學研技術入股獲配股票亦可擇低課稅等。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表示,展延10年通過可讓企業安心進行研發投入,其他保留條文將與立院溝通爭取;如本次修法條文均通過,預估每年可增加7400億GDP、創造5400個工作機會。

產創條例今在立院經委會審議,全案出委員會。其中外界最注目的第72條4大租稅優惠延長10年順利通過,自原本的今年落日延長至2029年,給予企業創新投資誘因。

4大優惠最重要者為研發投資抵減,單年可抵減15%營所稅、或3年抵減10%;此外包括員工獎酬股票擇低緩課稅、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抵稅、個人投資新創穿透性課稅等,也一併延長10年。

但另一方面,本次新增的數項鼓勵企業研發投資措施,則在藍營立委意見下多數保留送協商。其中包括第10條之1的智慧機械、5G投資抵稅,可抵減營所稅5%或3年3%,實施期間分別為3年、4年。由於此條文稅式支出評估僅增加約2500萬元稅收,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等人質疑效益不足,因此要求保留。

而12條之1、12條之2則規定將獎酬股票可以「取得日」或「實際轉讓」價格擇低課稅,分別擴展至智慧財產權人、學研機構以技術入股等取得之股票亦可適用。但王榮璋等立委也質疑是用應有上限,因可能發生個案擇低課稅省去過於大額稅負問題,因此也送保留。

對此林全能表示,技術入股部分仍有課稅,本次只是修正成可選擇孰低課稅,讓很多教授、民間研發不需取得股票時就馬上繳稅,但仍規定要持有滿兩年以上。經濟部會研究個案是否有抵稅過高問題,再進行討論。

此外,外界之前最注目的新措施、即第23之3條的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可免5%營所稅,本次也送保留。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促進投資效果有限,王榮璋則認為公司只需以盈餘投資則不需繳納分文的未分配盈餘加徵稅,並不合理公平。

林全能表示,已對委員說明企業盈餘已課到過營所稅,但因避免以未分配盈餘方式避稅,所以財政部才針對未分配部分再加徵5%營所稅;本條希望未分配盈餘能透過投資去創造產業價值,因此在朝野協商仍希望爭取原案通過,會再努力溝通。

而除4大優惠延長10年外,本次經委會通過條文還包括19條之1的員工獎酬股票緩課稅可擴展到母子公司雙向發行股票,以及23條之1的有限合夥創投可穿透課稅。此外也通過藍委曾銘宗、鄭天財、廖國棟、陳超明等提案,要求經濟部3個月內研擬「協助中小企業適用產創租稅優惠獎勵辦法」、以及智慧機械及5G效益再檢討等附帶決議。

林全能表示,本次修法外界關注的第72條展延10年已通過,可讓企業安心作相關創新跟研發投入;而保留條文將在朝野協商努力還說服委員,讓院版可以順利通過。

立院經委會今審議「產創條例」全案出委員會。其中研發投資抵減等四大租稅優惠順利延長10年。(記者黃佩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