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上午逐條審查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會上初審通過未提繳或未足提勞退金的雇主,將公佈其事業單位和負責人姓名。
勞退條例擬新增條文,雇主應負擔的員工勞退金若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除了加罰滯納金以外,經過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將公佈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和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和處分金額。
立委鍾孔炤認為,「影響名譽」的作法,可讓違規雇主改善,且預防未來再次違規。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指出,該作法可達到警惕效果。
該案條文融合行政院版本和立委鍾孔炤等25人提案後通過,送出委員會擬進行二讀、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