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永大公司派反將一軍 日立聲請禁止臨股會

2019/03/20 12:47

永大去年股東會現場。(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永大經營權之爭再添變數!公司派日本日立公開收購電梯大廠永大(1507),公開收購日至4月22日,不過,永大獨董陳世洋發起4月18日召開臨時股東會,日立昨表示,本週一(18日)已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以臨股會的召開理由不充分等,請求法院禁止永大召開臨股會;陳世洋回應,仍照原計畫召開,待法院通知再答辯。

陳世洋主張除日立外,董事會排除OTIS、Schindler兩家業者進行公開收購前的盡職調查,係違背董事義務。不過日立委任律師、理律法務事務所律師李耀中指出,2家業者與永大在中國與台灣市場均為競爭對手,有不當獲取永大營業秘密疑慮。對此陳世洋則回應,日立與永大在中國市場也具高度競爭關係,高度機密的資訊均不會對3家公司透露。

而李耀中強調,不能只以價格作為依據就門戶大開,董事會要考量公司員工利益、競爭關係等所有條件,且第2、第3方若有意願收購,也可向主管機關送件,採取競爭收購方式,但迄今2公司並未提出。

至於維護股東權益部分,李耀中也說,陳世洋提出的臨股會時間點不合時宜,公開收購截止日為4月22日,但臨股會搶先在4月18日召開,將發生公開收購前的股東來決定新董事組成,若公開收購成功,新股東卻沒辦法反應新民意;陳世洋則說,市場派目前持股26.18%,高於公司派的21%,「我們才是民意多數」。

此外,陳世洋也對永大董事會提出多項質疑,包括評價報告內中國與台灣不動產增值未估入、日立去年先在官網聲明表達有意收購永大,違反台灣公開收購法令等。陳世洋說,台灣的公開收購法令是申報制,以「同時申報、分別審理」原則,若要收購可同時向投審會、公平會申報,應先遵守台灣法律而非日本或中國。

對於日立提出假處分申請禁止永大市場派召集臨股會,陳世洋認為,「沒有理由,但這是日立的權力」,仍會按原計畫4月18日召集臨股會改選董事,後續也待法院通知再作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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