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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仲裁台電需付奇異47億 經部:已提列不會影響電價

2019/03/06 11:54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核四封存台電與奇異公司支付款項發生爭議,日前仲裁結果出爐,判台電須付奇異公司1.58億美元(約47億台幣)。外界擔心罰款將影響電價上漲,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台電已在2014、2015年在盈餘中提列準備,不會影響到獲利;由於此項為營業外支出,也不會反映在電價上。

對外傳台電將撤仲裁,曾文生也說目前仲裁案台電仍在委任律師詳細研究,看是否有任何有利於我方的證據,對是否撤仲裁還在評估當中。

核四過去與奇異簽訂「核反應器系統暨附屬系統、設備及服務」契約,在2014年4月宣佈核四封存後,台電暫停支付契約款項,因此與奇異發生爭議,奇異依契約規定向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聲請仲裁。

4日台電收到仲裁庭結果,判決台電需支付奇異1.58億美元,而奇異則需限期內針對4項有瑕疵服務及設備自費修復。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說,暫停付款是因為奇異請款證明資料不完全符合契約規定,台電基於保障權益,而暫停付款。

而外界也擔心罰款將影響電價。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今在經委會針對此點提問,曾文生表示台電在2014、2015年就分別在盈餘中提列準備,因此不會影響到獲益或造成虧損。而因台電已提列,加上是此為營業外支出,不能列入電費調整的依據,不會影響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