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核四封存 台電要賠原廠奇異1.58億美元

2019/03/05 20:49

台電與奇異仲裁判斷出爐,台電要支付1.58億美元。(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電公司晚間發布重訊,針對核四停建後停止支付奇異公司契約款項而產生爭議,美商奇異向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聲請仲裁,最終裁定昨出爐,台電需支付奇異約1.58億美元(約47億台幣),但台電強調,停工損失衍生的費用已分年提列,不影響今年盈虧。

台電說明,2014年4月核四計畫封存,台電暫停支付契約款項,雙方產生爭議,因此奇異提出仲裁,歷經約3年審理後,台電4日收到仲裁庭最終判斷結果。

根據仲裁判決,台電必須支付奇異約1.58億美元(約47億台幣),而奇異則需限期內針對4項有瑕疵服務及設備自費修復。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說,暫停付款是因為奇異請款證明資料不完全符合契約規定,台電基於保障權益,而暫停付款;據了解,奇異待補充3份文件、1項設備瑕疵,不過,此設備除核能電廠外均用不到。

至於1.58億美元款項來源,徐造華說,核四停工損失與衍生費用已分年提列款項,要給付奇異的款項,已分別於2014年及2015提列工程款項,並編列停工損失預算在案,對台電今年度損益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