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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千億風場卡關羅生門 能源局反擊:今已發文彰縣府

2019/01/02 13:21

能源局長林全能拿出福海風場相關文件影印本,表示彰化縣政府應勾選表格上「無意見」或提出相關意見,但彰縣府回覆表格均未勾選。(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彰化離岸風電6千億投資是否面臨外商撤資,今是最後關鍵,針對目前「電業籌設許可」卡關原因,彰縣府與經濟部能源局各執一詞。對彰縣府表示「核可完全屬中央權責」,能源局長林全能今說明需經彰化同意,而此籌設程序「是依據法律規定,行之多年」,其他開發案也均適用。林全能也說,針對彰化28日發文要求說明事項,今早已收到業者回復,彙整後中午前已發文給彰縣府,他也會親自致電彰建設處說明;「但不會特別說要加速什麼」,一切照程序進行。

離岸風電適用5.8元費率,攸關外資開發商是否將退出台灣,今為最後關鍵時刻,但目前卻出現彰縣府、中央均無法拍板,說法各執一詞的「羅生門」。

彰縣府經綠處代處長劉玉平表示,9月已就核給「原則同意函」,18日發文僅是建議開發商必須針對保護海洋資源等事項具體提出計畫,核可權完全是屬中央權責。

對彰化說法,經濟部今也大動作開記者會進行說明。林全能表示,根據「發電業申請設置審查及作業流程」,書面審查後會到現場進行現堪,地方及相關機關、委員在現勘時將更提出更詳細意見,能源局就會做成會議記錄,讓開發商去進行說明及調整計畫。

能源局表示,根據程序,業者提出電業申請(紅圈處)後將照審查流程進行,而地方等相關單位複審目前尚未結束(藍圈處)(能源局提供)

林全能說,按照程序,地方及委員等需針對開發商的修正及補充資料再做意見回復,而彰化的回文中並未勾選「無意見」,也無勾選「需再修正」。而彰縣府在上月28日,也有統一針對彰化目前六風場統一回復,要求業者針對一些項目進行說明,因此目前仍在此程序中。

由於今天是最後關鍵時刻,林全能也說,今早已收到所有業者送進來、針對28號彰化給的意見回應說明,能源局已在今天中午前函送彰化縣政府,進行行政程序處理。

他也強調,這樣籌設的程序依據法律規定行之多年,是依據「電業法」15條所訂「電業登記規則」下的行政規則,其他離岸風場開發計畫如海能、允能、福海,也均依照這樣的程序在進行。

林全能也說,發文予彰化後,他也會致電給彰化縣建設處處長說明,表示對彰化發文有詳細看過內容、也有一一回應彰化部份的說明。

而媒體也質疑是否有幫助業者今天通過的情況,林全能也否認表示「絕對沒有」,強調沒有特別要加速什麼,將正常上下班。

若雙方皆如此認定,卡關恐不只今天,有可能大幅拉長業者簽署購售電合約時限。對此林全能也說,若彰縣政府沒有回應,能源局就要好好做溝通;過去非離岸風力的相關籌設也有過這方面情形,能源局將扮演角色將不同意見對接起來,將意見收斂取得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