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曾任2012年大同與通達案違反証交法相關案件的辯護律師。(圖由高等法院提供)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名嘴蔡玉真在臉書爆料,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民國101年時,曾出任大同與通達公司違反証券交易法相關案件的辯護律師,蔡玉真並出示高等法院的書類作為証明。
根據高等法院 101 年度 金上訴 字第 11 號刑事判決文顯示,此案被告之一的廖軒晟,辯護律師赫是當時在萬國律師事務所任職的顧立雄,蔡玉真認為顧立雄與大同的關係相當耐人尋味,「如果是我,昔日的老客戶,怎麼出手?」
對此,大同的律師則澄清,顧立雄沒有擔任過大同通達案的辯護律師。
通達案發生自2007年,係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挪用公款,金援自己私人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造成大同集團虧損17億元,高等法院2017年更一審依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將林蔚山重判8年、併科罰金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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