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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存核電廠僅核3符延役條件 經部:需與國會討論

2018/11/27 12:00

經濟部(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公投法第16案過關將廢除電業法中「2025非核家園」條款,針對後續核電廠將如何處置,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今表示昨賴揆已說明清楚,公投反映的意見行政團隊一定是尊重的,但後續仍需與國會做討論;面對外界表示目前核3仍可延役,曾文生也說,核1、2的確以超過法規年限,核3是明年7月前才會突破5年前的時間點,經濟部現在依照規則在做,但重要的仍是與國會討論。

公投有3項能源議題過關,包括第16案廢除電業法非核家園條款,要求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民國114年所有核電廠停止運轉」規定。以及第8案「反深澳」公投,要求停建深澳電廠,並不得新增燃煤發電機組。第7案「反空污」公投,要求降低火力發電量平均每年至少1%。

針對外界關心的非核家園條款廢止,賴揆昨表示涉及電業政策討論,需與立法院充分討論後再向社會大眾說明」。曾文生也說,昨賴揆回答相當清楚,公投反映的意見行政團隊一定尊重,但具體執行情形一定要研議,需有作法與國會討論,經濟部會完全依照院長的指示來工作。

而對其他案,曾文生也說第8案行政院也清楚說明,未來數年內都沒有燃煤電廠規劃,這個已經確定。

而對核2、核3是否有機會延役,曾文生也說,核2已超過5年前提出的法規年限,目前僅剩核3明年7月才會突破時間點,經濟部現在是依照規則與院長指示的方向在做,最重要的是要跟國會討論。他也強調,原能會是申請核准的主管機關,並非僅是經濟部單方面可決定。

曾文生也說,目前將與國會討論,把資訊掌握清楚以後進行報告,目前凝聚共識是最重要的事,就如賴揆所裁示,要往前走所有方案都必須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