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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繳勞保就保罰金 勞動部新修正有這幾種狀況免移送執行

2018/10/18 20:20

勞動部修正勞保與就保罰鍰注意事項,公告幾個可免移送執行的狀況,若投保單位已註銷破產、主體不存在了,或是商號負責人死亡且查無遺產,就可免移送執行。(資料照)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事業或商號等投保單位違反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會被以罰鍰,必須在期限內繳納,若投保單位未繳,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勞動部修正勞保與就保罰鍰注意事項,公告幾個可免移送執行的狀況,若投保單位已註銷破產、主體不存在了,或是商號負責人死亡且查無遺產,就可免移送執行。

勞動部今天公告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罰鍰應行注意事項」及「就業保險法罰鍰應行注意事項」,即日起施行。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勞保規劃科長孫傳忠表示,根據勞保條例第72條及就業保險法第38條,針對投保單位違反保險法規定者,其實都會處以罰鍰,例如投保單位應加保未加保、或是投保薪資高薪低報等,這些情形勞保局都會依法處以罰鍰,程序是一張罰鍰繳款書給投保單位,且須限期繳納,若沒繳就會移送行政執行。

孫傳忠說,此次修正有幾種狀況可免移送執行,第一種狀況是,若投保單位已註銷或破產、主體不存在了,即使送執行也無法追;再者,若開的是商號,商號是負責人為主體,但負責人已經死了且查無遺產,連追都追不到,也免送移送執行。

根據勞保局統計,去年勞保及就保合計共615件送行政執行,其中32件免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