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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太空賺錢! NASA擬出售火箭、太空船命名權

2018/09/12 18:53

圖為SpaceX研發的龍飛船2號。(彭博)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美國太空總署(NASA)署長布萊登斯汀(Jim Bridenstine)表示,可能顧及「成本因素」,對外出售航天器或火箭的命名權。

《華盛頓郵報》10日報導,NASA署長布萊登斯汀日前宣佈,正成立委員會考慮出售NASA航天器或火箭命名權的可能性,「NASA有可能以出售命名權來抵消部份成本嗎?...我們希望有人能就此問題提供建議」。

布萊登斯汀也稱,希望太空人能夠更容易接觸記者,並參與營銷工作,以提升NASA的品牌型像,「也許有一天,NASA的太空人會出現在穀片產品的包裝的封面上,融合進美國文化」。

《華郵》指出,目前NASA已開始依賴私營公司提供運輸人力,而部分私營公司也有意願開發獨力的商業太空站,加上白宮當局曾透露,希望終止對國際太空站(ISS)的直接資金,NASA委員會主席Mike Gold對此表示,「探索創新的商業概念,確保美國繼續在地球軌道上存在是非常重要的」。

對於出售命名權的考慮,前美國太空人Scott Kelly表示,「這將對政府官員被禁止利用公職謀取私利的制度造成巨大改變,但我們現況就是如此」,太空人Michael Lopez-Alegria也指出,如果NASA透過私人公司營利,國會可能會停止撥給NASA預算。

然而,政府研究發現,若開放私營太空站經營各種商業活動,包括銷售命名權、拍電影、研究活動和觀光,可帶來4.55億至12億美元(約新台幣140億至369億元)的收入,因此NASA的商業化和品牌化,有望帶來大量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