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總處公布去年所得最高與最低20%家庭,所得差距6.07倍,微減0.01倍(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下午公布「家庭收支調查」,2017年所得最高與最低20%家庭,所得差距6.07倍,較2016年微減0.01倍。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表示,若未計入政府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1.18倍,所得差距7.25倍,減少0.03倍。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若依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最高20%家庭平均205.3萬元,增加2.4%;最低20%家庭平均33.8萬元,增加2.7%;所得差距6.07倍,微減0.01倍。
若依每人可支配所得計算,2017年所得差距3.89倍,與2016年相當。若以國際上衡量貧富差距的「吉尼係數」來看,2017年0.337,較2016年微增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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