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為金融海嘯負責 富國銀行遭罰640億

2018/08/02 16:47

美國司法部1日宣布,富國銀行同意支付20.9億美元罰款,以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彭博)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1日宣布,美國富國銀行(Wells Fargo)同意支付20.9億美元(約新台幣639.5億元),以對2005~2007年間濫發貸款,並發行與不良房貸連動的證券,導致2008年金融海嘯負責。

美國司法部指出,富國銀行在2005~2007年間,濫發抵押貸款,金融海嘯爆發前,鼓勵員工大量核發貸款,並以此做為分紅指標。在公司政策推動下,導致借款人自述收入與真實收入的差異,達到「不可接受」程度。

此外,富國銀行將這些貸款打包後發行證券,但未向投資人說明潛在風險,且在銀行自有投資組合中,將這些證券排除在外。

未確實審核借款人收入期間,富國銀行至少發出73500筆貸款,其中有近半數筆貸款出現違約,也拖累與這些貸款連動的證券,造成包含聯邦保險金融機構在內的投資人,蒙受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過去美國政府指責多家銀行是2008年金融海嘯的始作俑者,並分別對美國銀行開罰170億美元、小摩開罰130億美元、花旗集團開罰70億美元,今年3月,巴克萊也同意支付20億美元罰款。

不過,富國銀行強調,和解協議並未要求銀行承認司法部門指控;美國檢察總長帕努喬(Jesse Panuccio)則表示,「這項協議讓富國銀行對導致金融海嘯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