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中高齡就業專法草案釋出 學者觀點:沒有亮點

2018/07/12 14:05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預告《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內容,其中明列禁止年齡歧視、雇主聘僱中高齡者、高齡者可獲補助等內容。示意圖。(資料照)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預告《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內容,共計8個章45條文,其中明列禁止年齡歧視、雇主聘僱中高齡者、高齡者可獲補助等內容。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草案沒有看到「如何落實杜絕年齡歧視」的作法,大多是既有的就業服務法、職訓津貼內容,看不到太多亮點。

辛炳隆認為,草案中多強調聘用、訓練上的雇主補助,補助其實有很高的道德風險,如何確認補助用在需要用的且欲留在職場上的人身上,而非那些雇主本就欲留在職場上的受僱者,其中界線有其風險,「你怎麼判斷補助對象不是他本來就要留用的人」;根據政府或人力銀行調查,45歲以上中高齡就業者就業上最大的障礙就是年齡歧視、年齡限制,他們可能因為被解雇、被逼退,後來又找不到工作,政府需要想辦法協助他,然而在如何消弭年齡歧視的作法上,草案內容中沒有看到。

辛炳隆指出,如何消弭年齡歧視的作法需要做研究,借鏡其他國家作法,就以日本為例,其某些職業就是留給中高齡者;美國也有些地方規定,招募的人和錄取的人年齡比例要一致,如果沒有達到這標準需要解釋為什麼,政府做到這地步都可以討論,勞動部有針對杜絕年齡歧視如何落實做過任何研究嗎,「我不相信有做」。

辛炳隆另也點出台灣社會根深柢固的問題。由於勞基法有強制退休的年齡,政府釋放的訊息就是這群人不適合在職場,這是個社會風氣的問題,連帶地去影響職場倫理;政府也該教育企業,讓企業了解,在勞動力短缺的未來,若你拒不聘用中高齡、高齡求職者,「未來就沒有人可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