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華泰銀不動產缺失 金管會罰300萬元、4人移送檢調

2018/06/26 19:03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華泰銀行中壢分行去年因檢調調資料,引發華泰銀行警覺,主動調查後發現有3大案件有疏失,去年12月向金管會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今依據銀行法規定,罰款3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這3大案包括某授信人員的23個授信案,總放款金額2.5億元,都有鑑價過高的問題,目前已有1.3億元轉催收;第2案則是某建設公司分戶貸款,總金額高達1.1億元,但卻發現這14戶資金都又回流到建設公司,轉催收有6100萬元;第3案是有6戶放款金額約9000多萬元,擔保品有高估情況,4900萬元轉催收。

莊琇媛說,這3個案子都是不動產貸款業務,平均逾放比超過5成,華泰預估損失達4400萬元。

華泰銀行在發現後,也已將該分行經理、授信主管以及2名授信人員移送檢調。

儘管華泰銀行已經主動處理,但金管會認為,從這3大案來看,華泰中壢分行辦理不動產貸款業務確實涉及4項缺失,包括第一,徵、授信案作業未確實,借戶有延滯繳息情況,徵信報告未揭露,高估鑑價金額或對借戶轉增貸,為將查證借戶信用狀況列入核貸評估。

第二、貸後管理機制未臻健全,疑似有人頭名義分散貸款、集中使用情事。

第三、授信人員與授信客戶有資金往來異常,疑似收取不當利益情況。

第四、分行主管對於逾放比率攀升,及徵、信作業缺失情形,為善儘督導,缺否有效機制予以制衡。

因此,金管會依據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罰300萬元。

華泰去年就因房貸逾放比過高,6月限縮分行權限包括不做無擔保貸款、不做信貸。根據金管會資料,截至5月平均房貸逾放比約0.26%,華泰銀行則達1.7%,高於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