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挨批亂撒錢、執行率不佳 國發基金4點澄清

2018/06/13 20:00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財訊第第557期批評國發基金亂撒錢、執行率不佳,國發基金今日4點回應,包括國發基金並非以財務獲利為唯一考量;投資執行力應看實際投資金額,而非執行率;今年將啟動退場機制;國發基金需仰賴專業信託機構辦理創投業務等。

國發基金指出,國發基金是依產業創新條例所設,資金運用的主要目的,在促進產業創新加值,帶動經濟轉型與國家發展,並非以財務獲利為唯一考量。由於國發基金投資對象多屬早期、高風險事業,初期投資績效不易彰顯,個別投資事業難免出現虧損;但對厚植產業發展基礎、提供持續發展動能等方面,有不可磨滅的貢獻,若以少數投資虧損即批評績效不佳,似嫌武斷。

此外,投資執行力應看實際投資金額,而非執行率;執行率與事先匡列額度有關,這些額度並非單年目標,僅檢視執行率並無意義。

新政府上任後,要求國發基金採取積極主動作為,配合政策加強投資,106年度投資金額提高至105.57億元,較先前平均每年投資金額32億元,執行力明顯提升。目前更在協助新創事業發展及支持現有產業升級轉型等方面,投注更大資金與力道,並主動拓展投資案源。

此外,國發基金並非僅投資協助新創,亦包含政策支持國家重點事業。以陽明海運為例,105年全球航運業遭逢國際景氣低迷,普遍發生營運困難,南韓韓進海運甚至因而倒閉;為支持國內航運產業發展與永續經營,國發基金決定挹注陽明海運,使該公司順利度過景氣危機,並已產生良好績效,此種具有國家產業戰略意義的重大投資,實不應被如此批評。

國發基金日前也召開第2次釋股評估會議,確定釋出股份退場若干事業,惟在階段釋股全部完成前,為避免影響市場,暫不公布,將在退場完成後公告。

最後針對財訊批評國發基金因為管理不夠積極,多花了不少冤枉錢,根據監察院報告,國發基金從2004年起信託了89.29億元於兆豐商銀,年費率達0.68%,遠高於一般專案信託管理費率0.2%,也使得國發基金還得另行支付給兆豐銀行5912萬元的手續費。

國發基金指出,國發基金為擴大投資能量,遴選具投資專業經驗信託機構協助辦理創業投資事業相關業務,專業信託機構除提供信託資產保管業務外,也需協助辦理投資前評估及投資後管理業務,故信託管理費率高於一般單純辦理資產信託管理業務之費率,未來國發基金也將加強要求,使投資管理更為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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