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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球場無預警裁員GG 勞部裁決:需恢復僱傭關係

2018/05/10 14:58

美麗華企業工會日前到美麗華百貨前抗議。(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新北市林口區美麗華高爾夫球場企業工會在今年初勞資調解失敗、發起合法罷工後,將案件送入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裁決,且勞資雙方事約定將以裁決結果做為勞方訴求判斷依據。裁決結果釋出,判定資方打壓工會行為成立,將按工會法罰資方3萬到15萬元罰鍰,資方接到裁決書後,隔天應立刻恢復申請調解的10名解僱員工其僱傭關係。

該案也是全國首例以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委員會裁決結果做為判斷依據的勞資爭議案件,勞資雙方在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時就說好,若裁決結果認為應恢復解僱員工職位、資方作為是對工會不當打壓,資方應立刻恢復解僱員工雇傭關係,且不再另尋法定救濟行為。

新北市美麗華開發(股)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受訪時指出,工會知道這項結果後都相當振奮,也已經接到公司來訊指出解僱員工明天就恢復上班,幾個員工甚至高興到掉眼淚,沒有公司也就沒有勞工、沒有勞工也沒有公司,當初發起協商、罷工等等,不是想要搞垮公司,只是維護基本權利而已,期待日後能和資方有良好互動,共同為球場努力。

今年初在勞資雙方多次協商不成後,美麗華球場隨即以營運虧損為由資遣18個員工,其中有15個為工會成員。根據裁決書內容指出,裁決委員認為公司屢以經營虧損作為解僱員工理由,卻未能清楚說明虧損情形,公司在合法罷工前和勞方的協調會議後,另找外部公司評估場務人力,無預警地解僱員工,18人中有15人是工會成員,殺雞儆猴意味濃厚、作為打壓工會。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尊重委員會決議,也呼籲勞資雙方尊重,資方應依當初內容,盡速恢復解僱勞工的僱傭關係,勞資雙方可在好的互動上,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