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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基金獎勵算法 金管會:與投資人手續費無關

2018/03/29 17:10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說明,目前正在推動基金銷售獎勵金改以「基金規模」(AUM)計算,取代現行的「銷售額」,但金管會強調,此跟銷售機構向投資人收取的「手續費」無關。

現行以銷售額計算銷售獎勵金,容易使銷售機構著眼於創造高銷售額,而忽略投資人利益。換言之,若改採AUM,就是以銷售機構推廣活動期間客戶之基金存量計算。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簡宏明指出,若調整以投資人持有基金存量,計算銷售獎勵金,可鼓勵銷售機構銷售適合投資人需求之基金並重視基金商品之穩定獲利,減少與投資人間可能之利益衝突。

為降低現行實務以「銷售額」計算銷售獎勵金,可能產生銷售機構與投資人間之利益衝突,金管會於本周三邀集銀行公會、信託業公會、投信投顧公會等,研商合宜之基金通路報酬計算方式。

簡宏明說,與會者達成共識,同意以AUM計算銷售獎勵金,至約定費率、獎勵期間等,依市場機制由雙方議定,並將於明(108)年底前完成重新議約。

不過,簡宏明也澄清,目前是針對資產管理業者支付予銷售機構之銷售獎勵金的計算方式;換言之,此與銷售機構向投資人收取之「手續費」並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