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金管會:上市櫃股東會 2018年起應採電子投票

2016/11/29 17:52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從2018年起,股東會必須採用電子投票者,擴大範圍至所有上市櫃公司(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宣布,從2018年起,股東會必須採用電子投票進行者,擴大範圍至所有的上市櫃公司,合計共有1616家必須適用;金管會表示,該措施全面實施後,對投資人行使表決權將更為便利。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依現行規定,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1萬人;依此標準,今年共用491家符合資格,另外有74家是自願實施電子投票,因此,今年合計有565家公司採取。

周惠美指出,為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並持續提升公司治理,擴大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至全體上市櫃公司,並自2018年起實施。

根據金管會統計,經統計截至2016年10月底,上市公司有885家,上櫃公司731家,合計有1616家。

周惠美強調,電子投票讓沒有空出席股東會的投資人,也可以表達意見,本次研議規範全體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該草案將進行預告,以徵詢外界意見,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14日內,向金管會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