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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國際儲運等21家業者違反聯合行為規定 挨罰7260萬

2016/04/20 12:11

公平會今天宣布,長榮國際儲運等21家事業涉及聯合行為,除要求其停止共同決定收取3噸以下CFS出口貨物裝卸使用機械費的違法行為外,並處高額罰鍰,合計21家業者罰鍰金額達7260萬元。(圖擷取自長榮國際儲運官網)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長榮國際儲運等21家事業,共同決定在民國103年7月間聯合恢復收取3噸以下CFS出口貨物裝卸使用機械費,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聯合行為規定,公平會今天重罰21家業者新台幣10萬元至1725萬元不等的罰鍰,合計罰鍰金額7260萬元。

公平會今天宣布,長榮國際儲運等21家事業涉及聯合行為,除要求其停止共同決定收取3噸以下CFS出口貨物裝卸使用機械費的違法行為外,並處高額罰鍰,合計21家業者罰鍰金額達7260萬元。

這21家挨罰的業者,有3家遭重罰千萬以上罰鍰,包括長榮國際儲運、東亞運輸倉儲及中航物流,分別挨罰1725萬、1300萬跟1000萬,另高鳳國際物流罰440萬,貿聯企業、中國貨櫃運輸、台基國際物流跟中華貿易開發則罰鍰都在300多萬之間,另有七家罰鍰金額不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