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違規冒貸、挪用客戶資金 中小企銀遭罰400萬元

2016/03/24 18:10

公股行庫頻頻出包,臺灣中小企銀今天也遭到金管會重罰40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近期公股銀行接二連三「出大包」!繼華南銀遭不法集團「超貸炒樓」,及兆豐銀遭「假美鈔詐騙」後,金管會今天公佈最新裁罰,臺灣中小企銀行員因違規冒貸、挪用客戶帳戶,情節嚴重,且內控未落實,因此,遭到金管會重罰4百萬元且勒令解職該名行員。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中小企業的郭姓行員2006年3月至2015年3月間,違規冒貸及挪用客戶款項計6戶,金額共2000多萬元。

呂蕙容說,本案由於違法情事涉及存、放款業務部門,核有辦理大額通貨交易疏於確認客戶身分、內部控制制度未臻完備及未落實執行、內部自行查核未確實執行等缺失,已違反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及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對此,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開罰中小企銀行4百萬元罰鍰,呂蕙容表示,若是一般違法情節,只要核處2百萬元,但中小企銀的違規舞弊情節重大,且時間更長達九年,公司內控機制顯然未落實執行。

除了罰鍰外,金管會並命令中小企銀解除該行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