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明赴立院報告中嘉案 經長:投審不設時間表

2016/03/08 17:43

經濟部長鄧振中。(資料照,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長鄧振中明將赴立院經委會報告遠傳併中嘉案投審進度,鄧振中強調此案投審不設時間表,而若明經委會做成決議不開放,經濟部也會予以尊重,但希望能到院會做成預算案主決議。而NCC當初通過時曾提出包括不可投資新聞台、相對投資等20項附帶決議,是否列入投審會核准條件,鄧振中表示目前還在詢問NCC,是否列入還要再考慮。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月27日通過審查中嘉案,要求買方摩根士丹利旗下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同意20項承諾條件後放行,加上去年底公平會也附帶條件通過後,目前僅剩經濟部投審會一關,明將於立院經委會進行報告。

鄧振中說,目前經濟部正在整理NCC及公平會的決議,把資料整理好向立法院進行報告,希望儘量清楚呈現委員想關心的事實與資料。至於是否在2個月內完成投審,鄧振中清楚表示沒有時間表,一定會等案子資料弄好、該補件的都補好,有充分資料後才會進行投資審議。

而對於之前公平會及NCC的附帶決議是否會納入投審會的核准條件中,鄧振中則語帶保留表示目前正在詢問兩單位意見,目前NCC還沒有回覆。但他也強調,若附帶條件沒做到,NCC「也可以撤他照」。

公平會日前做成中嘉案的附帶決議,包括遠傳或旗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不得擔任中嘉與旗下公司半數以上董事;遠傳不得透過接受轉讓股份或出資額獲得中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不得經由契約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控制業務經營與人事任免等。而未來遠傳如欲正式入主中嘉,須再提出申報,否則可罰20萬元至5000萬元,並可禁止結合、要求處分股份。

NCC則提出若未經NCC許可,未來中嘉網路和旗下12家系統業者不得投資如新聞台、財經台等內容事業;中嘉應在明年第二季前讓台北3家系統台全面數位化;5年內應投資有線電視數位化、光節點擴充及寬頻上網升級工程共54億元、投資12家系統業者5年5億元;應製作自製頻道;12家系統業者基本頻道收視費,不可高於全國平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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