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買賣屋自己來?房仲:小心誤觸「地雷」

2015/10/22 10:46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正式上路後,專家指出,其實網路平台並無法確實替購屋民眾把關。(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搭上O2O(Online To Offline)正夯熱潮,近來有許多房屋買賣平台打出「買賣屋自己來」,以省下「仲介費」的口號吸引買賣雙方,不過,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正式上路後,其實網路平台並無法確實替購屋民眾把關。

以往台灣房仲產業尚未發展成形時,從事房屋、田地、土地仲介的人被稱為「牽勾仔」(牽引雙方勾搭起來),也有人稱「中人」。隨著社會的演變,如今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的人員統稱為不動產經紀人員,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公司統稱為經紀業。

中信房屋副總劉天仁說,今年10月1日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正式上路後,仲介人員的工作內容更為繁複、調查範圍更大,包含房屋週邊重要、嫌惡設施,土地、基地、成屋及預售屋之重要交易條件、目前管理狀況與建物型態之規定…等多種項目,買方的買屋權益也因此更加有保障,但如果不是透過仲介人員購屋便無法享有這種保障。

即便買賣雙方直接接觸的方式雖然可以省下仲介服務費,但對於買方來說,等同必須自行承受買到「問題屋」的風險,因為「屋主自售」的案件並不受新版不動產說明書的管轄限制,所以容易變成買賣交易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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