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彰銀經營權之爭 監委要求財政部檢討改進

2015/10/07 12:33

彰銀103年董事改選,引發台新金與財政部之爭,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及劉德勳所提調查報告,指出財政部未考量政府的施政或作為應有其連貫性及一致性。(資料照,記者盧冠誠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彰銀103年董事改選,引發台新金與財政部之爭,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及劉德勳所提調查報告,財政部未考量政府的施政或作為應有其連貫性及一致性,並基於彰銀全體股東最大利益之考量,在103年董事改選前,盡最大努力溝通協調,導致引發爭議,顯有欠當,要求財政部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政府的施政或作為應有其連貫性及一致性,不得因機關首長更迭而對先前的施政或作為有不同的解讀或見解,否則將致人民無所適從。當時行政院金融政策協調會同意彰銀以私募增資方式引進策略投資人,對於潛在投資人所提需公股配合事項(如董事8席、監察人3席,公股釋出及未來再增資等事宜),並請財政部配合辦理。

監委表示,當時彰銀第1大股東財政部因此同意支持引進的金融機構取得經營權,但彰銀94年完成現金增資後,於97及100年所進行第22至23屆董監改選,雙方經協商後,財政部當初是支持台新金控取得經營權,但彰銀103年董事改選,財政部卻反成為台新金控的競爭者。

監委指出,改選結果雖出乎財政部意料之外,由財政部取得經營權,但卻引發該部有無違反誠信原則之虞,且財政部未基於彰銀全體股東最大利益之考量,在彰銀董事改選前,盡最大努力溝通協調,導致產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