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投資性不動產採「市價法」入帳 國銀淨值可大增500億

2015/06/16 20:15

金管會今天表示,銀行的投資性不動產如果採用「市價法」計算,淨值可增500多億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天預告新措施,我國銀行的投資性不動產之估價方式,新增可採「公允價值」、也就是以「市價法」入帳;金管會表示,目前有17家國銀有投資性不動產,若採「市價法」去衡量,預估整體淨值可增加500多億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現行規定,銀行投資性不動產的評價方式只有兩種,「收益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未開發土地適用),且折現率不得低於二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加3碼。

呂蕙容說,之前有銀行業者反應,上述方式無法真正反映不動產真正的價值,因此,銀行業者希望能比照保險業規定,也就是衡量方法能新增「市價法」。

考量銀行對於辦理不動產擔保授信,具有一定熟悉度與專業,因此,金管會檢討現行「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並做出兩大調整措施。

首先,是最受矚目的「估價方法」:未來不限於「收益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得採其他方法。若採「收益法」,折現率亦不受最低下限之限制。

其次,是委外估價門檻:單筆未達五千萬元者,得自行估價;單筆達五千萬元未滿一億元者,得自行估價,並由會計師複核;單筆達一億元以上者,應委外估價。

不過,呂蕙容也直言,未必所有每一家銀行都願意採用「市價法」入帳,畢竟這會有風險,尤其,當前房價漲多,不動產市場有不確定性因素,如果採用「市價法」,就得承受不動產下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