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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票證本週修法 悠遊卡也能上網購物

2015/05/18 21:37

一卡通與悠遊卡堪稱電子票證的「南北雙雄」,在電子票證市場的比拚意味濃厚。(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本週三立法院財委會將審議,由金管會提出的<電子票證管理條例>修正案,將開放悠遊卡、Happy-Cash等電子票證,也能上網消費購物,將儲值金額轉入第三方支付儲值帳戶;金管會預估,若本會期修法通過,最快下半年即可實施。

電子票證的可使用範圍越來越廣,金管會更將開放電子票證業者也能經營第三方支付儲值業務;金管會表示,包括:悠遊卡、遠鑫(Happy-Cash)兩大電子票證業者都有高度意願,且已準備申請中。

金管會表示,新興科技之應用已逐漸改變支付模式與型態,為因應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之立法,開放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及電子支付機構可相互兼營對方業務,因此,提案修正<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本週三財委會將進行審議。

本次修法也將增修「記名式」電子票證做為「電子支付帳戶」資金來源;金管會指出,這是為增加支付之便利性,兼顧交易安全性,開放於符合一定條件下,記名式電子票證款項得移轉至同一持卡人之電子支付帳戶。

也就是說,修法通過後,持有「記名」電子票證的消費者,可將儲值金額轉到第三方帳戶,用以支付網路購物金額,這將開啟「線上」與「線下」消費時代。

此外,強化電子票證業者兼營第三方支付之自律功能,新修法也要求發行機構應加入「自律組織」,且應遵守自律組織之業務規章及自律公約,以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