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限制中資在台不動產集中度 預計7/1實施

2015/03/19 11:27

內政部將限制中國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預計今年7月1日起實施。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避免中國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中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內政部將限制中國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預計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自2002年開放中資來臺購置不動產至2014年底止,中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69件,中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

為避免中資來臺投機炒作不動產,自去年元旦起實施「中國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採行總量管制的數額及執行方式」,限制每年中國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長期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長期總量及年度數額原則每半年檢討1次,截至去年底,中國取得土地共0.1525公頃、建物42戶。

又因考量兩岸關係較為特殊,為避免申請案過度集中,造成社會疑慮,所以參考新加坡組屋出租給外國人比例上限,每個鄰里整套組屋出租給外國人的單位,比例不能超過8%,而每一棟組屋的比例不能超過11%的規定,取其中間值,增訂中國人民取得我國住宅集中度以總戶數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例如,某社區總戶數為100戶,中國人民許可取得該社區的住宅上限為10戶。

另外,考量中國人民提出申請取得不動產前,需先辦理身分驗證程序,及來臺尋覓適合供自住用不動產,已投入相當時間、金錢成本,宜給予適當先期作業時間,作為新訂法令實施前的過渡時期,故這次新增集中度以總戶數10%的上限規定,將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強調,中資來臺購置不動產,占全國不動產交易量比例仍低,但隨著兩岸經貿及交流的增加,中資來臺取得不動產的需求將增多,為能及時因應政府兩岸政策及不動產市場情勢變化,總量管制限額將以動態檢討調整,除每半年會商相關機關定期檢討外,必要時也將隨時機動調整,以強化現行中資來臺取得不動產的相關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