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中資阿里巴巴偽裝新加坡商違法「偷跑」來台投資

2015/03/02 10: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知名電商「阿里巴巴」在2008年以「新加坡商」身分變身來台申請公司登記,違法在台投資,經濟部日前依比例原則開罰12萬,並要求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要在半年內重新補件申請。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在臉書痛批,投審會輕縱馬雲(阿里巴巴集團董事長)違法來台投資,只罰12萬還給半年重新補件的機會,應直接要求阿里巴巴撤資。

《工商時報》報導,台灣2009年才開始開放中資來台成立分公司,但阿里巴巴早在2008年就以「新加坡資」身分來台「偷吃步」登記,經濟部日前發現後已依比例原則開出罰緩12萬元,並要求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要在半年重新補件申請。否則將要求撤資,逐出台灣市場。

阿里巴巴是首批進駐台灣的中國企業之一,在台設立了新加坡商阿里巴巴電子商務公司及香港商淘寶資訊公司。經濟部投審會代理執行秘書張銘斌指出,中資來台成立分公司需依據兩岸條例及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許可辦法等相關法規向投審會申請許可,核准後才可以向經濟部商業司取得分公司許可證。

賴中強質疑,全世界都知道阿里巴巴、淘寶網是中資,經濟部在7年後才發現,結果只罰12萬,還給半年補證申請的機會,痛批經濟部根本無心追查。他也指出,中資假借「外國人投資」名義來台的情形甚多,馬政府在立法院正要推動《外國人投資條例》,由核准制改為報備制,若此門一開,中國的馬雲們就會以外資名義全面掌控台灣的民生產業,若台灣失去了經濟自主性,也就不會有政治、社會、文化自主性。

中國知名電商「阿里巴巴」在2008年以「新加坡商」身分變身來台申請公司登記,違法在台投資,圖為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資料照,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