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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414 如興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取得非簽證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審查確信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4:51
發言人 徐仲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13111
符合條款 第 2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3/03/28
2.委請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2/01/01~112/12/31
3.委請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之緣由:
依據金管證審字第1120358599號函辦理。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3/03/28
5.意見類型:型:無保留結論-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無保留結論-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聲明之事項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718 晶悅 公司提供

主旨:補正公告本公司113/3/06出售桃園市桃園區會稽段土地及 子公司建照等權利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4:05
發言人 夏美足 發言人職稱 公司治理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5708800#611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0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桃園區會稽段389、390等10筆地號土地(含畸零地)及建照等權利。

2.事實發生日:113/3/6~113/3/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7190.81平方公尺

折合2175.22坪(含畸零地3.6坪)
交易總金額:3,478,912,220元(含子公司建照權利及畸零地)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新苑興業(股)公司、易德建設(股)公司、
晟宏投資有限公司、百鋐建設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27億元(已扣除土地增值稅),
係依目前已簽定及執行的合約進行暫估,
後續實際之成本及出售損益,以經會計師查核數額為準。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與鑑價報告。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300,862,856元(未含畸零地)
(2)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402,682,880元(未含畸零地)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謝典璟
(2)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楊哲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中華不動產: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2)展茂不動產:(109)北市估字第00028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實際營運規劃目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2月21日董事會通過授權出售土地案,將於最近一期董事會提案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2月21日董事會通過授權出售土地案,將於最近一期董事會提案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3 鴻呈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4:04
發言人 林星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234-3038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30,14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301,4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30,14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3年04月10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依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股數計410,640股




及110年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股數計19,500股。
(三)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9,602,960元,




計37,960,296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443 凡事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其他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3:48
發言人 賴炎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8-7558557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其他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2)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3)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4)通過會計師113年度輪調及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結果。
(5)通過本公司已完成112年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
(6)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9)通過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
(10)通過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之相關事宜。
(11)通過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443 凡事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3:15
發言人 賴炎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8-7558557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市前進里經建路21號2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三)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與超賀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經本公司第六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為113年6月21日(上午10:30)。
(三)1.為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擬自113年4月9日起至113年4月18日下午4
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13年4月18日下午4
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
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之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
。3.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
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
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受理提案處所: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屏東市前進里經建路21號,聯絡人:鍾易城,電話:(08)755-8557
分機3211)。
5.本公司將於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受理提案內容。(尚未經董事
會審查)6.所訂提案期間內如無股東提案時,則毋庸再召開董事會審查。7.如有股東
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443 凡事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2:30
發言人 賴炎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8-7558557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52,56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3,62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0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25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2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58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87,06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40,30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17,66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3 鴻呈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2:28
發言人 林星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234-3038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金及董事酬勞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4,994,038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946,689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50 泰創工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
序號 12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2:23
發言人 陳萬富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7731-57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出資金之公司︰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直接持股72%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0,54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東莞創兆淨化工程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出資金之公司︰無錫泰創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公司皆為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0,68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33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33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60,47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3,055

5.計息方式:

第一筆年利率2.875%(依央行利率政策再有調整)

第二筆年利率3.85%

6.還款之:

(1)條件:

第一筆為期間一年,得分次提前償還

第二筆為期間一年,分次循環使用

(2)日期:

依合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5,37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1.7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資本332,070仟元及累積盈虧102,416仟元

東莞創兆淨化工程有限公司資本人民幣6,389仟元及累積盈虧144仟元

匯率為113/02/29
美金:新台幣匯率=31.58:1及美金:人民幣匯率:7.1036: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50 泰創工程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序號 11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1:43
發言人 陳萬富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7731-5788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6,85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51,18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2,059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3,23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63,23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銀行授信保證
31,000仟元

(2)工程合約保證
31,059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2,07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1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1)銀行授信合約到期且清償借款

(2)工程保固責任結束

(2)日期:

(1)銀行授信合約到期且清償借款之日

(2)工程保固責任結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920,87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904,83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45.6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93.9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泰創工程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2年度Q2財報

(2)太創能源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2年度Q4財報

(3)匯率為113/02/29
美金匯率
31.5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3 鴻呈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1:27
發言人 林星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234-3038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16,15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49,64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8,00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8,88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3,74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4,28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0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77,59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07,64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82,35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443 凡事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0:51
發言人 賴炎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8-7558557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03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50 泰創工程 公司提供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序號 10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5:50:32
發言人 陳萬富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7731-5788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61,87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06,00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06,00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60,13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8,57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且清償借款

(2)日期:

至銀行授信合約到期且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920,87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904,83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45.6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93.9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泰創工程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2年度Q2財報

(2)太創能源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2年度Q4財報

(3)匯率為113/02/29
美金匯率
31.5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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