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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韓國)公告首爾高等法院 駁回集體訴訟原告就民事第二審判決提出之上訴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20:51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Won-IL
Seo等人(即集體訴訟之選定當事人)
被告:元大證券(韓國)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首爾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3NA2011017
4.事實發生日:113/04/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等1246人以元大證券(韓國)前身東洋證券為被告,
主張渠等於認購東洋集團發行之債券後,東洋集團旋即於102年9月30日向法院
聲請接管,故受有損失,乃提起集體訴訟,請求被告賠償約4,925億韓圜。本案由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自109年2月21日起進行實質審理,並於112年1月19日判決駁回
原告請求。原告復提起上訴,上訴金額約1,130.07億韓圜,首爾高等法院嗣於
113年1月24日判決駁回原告上訴,原告於113年2月15日就民事第二審
判決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元大證券(韓國)於113年4月16日獲悉首爾高等法院以原告
未繳納裁判費為由,裁定駁回原告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元大證券(韓國)及本公司財務、
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待裁定確定後,本件訴訟結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83 和康生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台新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20:03
發言人 黃千恬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87977811 #8613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7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4/1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4/1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新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299 杰力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公告取得固定收益證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8:39
發言人 陳倩姮 發言人職稱 財務會計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560068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十年(含)期

2.事實發生日:113/4/16~113/4/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00張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壹百萬元整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參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非關係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於交割日一次付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發行公司之公開說明書所載。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市場價格券商報價;依公司核決權限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34.9%
佔業主權益比例:44.1%
營運資金數額:NT$2,290佰萬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固定收益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53 家碩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6:54
發言人 石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0-627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家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3)聯絡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53 家碩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6:20
發言人 石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0-627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家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717,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7,17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4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300020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
   407仟股由員工認購,如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認購之,其餘85%計2,310仟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及本公司
   民國112年5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推薦證券商辦理
   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上櫃前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
   賣最低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
   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
   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其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188.6元(競價拍賣底價),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 
   價格之1.14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215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3年4月22日至民國113年4月24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3年4月30日至民國113年5月3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3年4月30日至民國113年5月3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3年5月2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3年5月6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3年5月6日至民國113年5月7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3年5月9日。
 六、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38 和碩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增列議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6:00
發言人 謝如蕙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1439001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沃田旅店大會堂(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127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642 昶瑞機電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公告(增列討論事項 議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5:04
發言人 呂志峰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6380989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港酒店三樓(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88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案報告。
(5)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報告。
(6)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報告。
(7)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案報告。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報告。
(9)112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2)本公司股票申請上櫃案,提請

討論。(增列)
(3)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公開承銷案,提請

討論。(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113年3月23日起至113年4月1日下午5時
止,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
以三百字為限送達或寄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受理
提案處所:昶瑞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地址:臺中市龍井區台西南路272號,
電話:04-2638098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7 官田鋼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3月自結合併損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4:39
發言人 陳重憲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6-264388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3月自結合併損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
會計科目(單位:仟元)



















113年3月





113年1-3月
----------------------------------



-----------



-------------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273,882








726,896
合併營業損益





























-8,431








-23,540
合併稅前損益





























-2,980








342,420
歸屬予母公司股東稅後損益

















-4,050








266,703
歸屬予母公司股東稅後每股盈餘(元)










-0.01











0.62

(2)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簽證(核閱),實際數字,以本公司公告



經會計師簽證(核閱)之財務報告為主,特此說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53 家碩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股款機構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4:18
發言人 石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0-627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家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委託代收股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鶯歌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10 精測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將召開線上法說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4:01
發言人 黃水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91234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30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4/3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4/3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3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6510)擬於2024年4月30日舉行第一季線上法說會,報告本公司營運成果。欲參加者可透過網路連接下列網址參加線上法說會。

http://www.zucast.com/webcast/mbiqvwre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38 和碩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11:44
發言人 謝如蕙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1439001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45,000,000股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公司整體績效及員工
個人績效考評標準。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當期公司整體績效未達既得條件,當期既得期間屆滿之股份,公司全
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員工個人績效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
份本公司全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
員工為限。
(2)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級、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
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如獲配員工為經理人時,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
會同意;獲配員工為非經理人時,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3)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
開比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
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
相關費用。113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
45,000,000股,每股以新臺幣10元發行,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
為新臺幣2,600,236仟元(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價格87.46元擬制估算)。
依既得條件,暫估113年~116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399,814仟元、
1,380,920仟元、613,204仟元、及206,298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截至2月底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暫估113年~116年費用化
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0.15元、0.52元、0.23元、
及0.08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
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
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19 福壽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08:13
發言人 王四全 發言人職稱 特助 發言人電話 04-26362111#21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99,389,810元及9,938,981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率計算,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者,

一律以面額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其他




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配股率發生變動,或因主管機關核示須予




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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