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融三法修正三讀 罰鍰上限大幅提高

2018/12/26 06:00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期貨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修正案。(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期貨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修正案,期交法部分,除了推動店頭衍生性商品採集中結算制度,另將罰鍰上限自六十萬元調高成兩百四十萬元;金控法也大幅拉高罰鍰上限,最高可罰五千萬元;保險法則修正納入公開發行公司應建立內控內稽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

期交法三讀條文明定,推動店頭衍生性商品採集中結算制度,以因應國際監理趨勢,另增加交換契約及契約組合等交易型態;對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及同業公會違規的罰鍰,從十二萬元至六十萬元調整為十二萬元至兩百四十萬元,並增訂糾正及其他必要處置方式。

金控法三讀條文規定,金控的銀行子公司或保險子公司,對該金控公司負責人、大股東等辦理授信業務時,如違反相關規定,罰鍰上限從一千萬元提高至五千萬元;金檢時,如拒檢或隱匿、毀損相關帳冊、文件,未提報主管機關要求的財務報表或提報不實等,罰鍰上限也自一千萬元調升為五千萬元。

保險法三讀條文將公開發行公司應建立內控內稽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納入條文;另通過附帶決議,為考量規模較小的保險代理人公司、經紀人公司欠缺負擔過重法遵成本能力,請金管會於三個月內修正相關規定,將受規範的公司資本額由一億元以上調高至三億元以上,以符合監理的比例原則。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