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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8452 北都數位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13:03
發言人 龔徐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55899966
符合條款 第 113/04/16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發生緣由: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時間及議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年04月16日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年06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5樓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決算表冊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四)、為配合辦理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3年 4月23日起至113年6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五)、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17日起至113年4月26日止。 受理場所: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5樓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發生緣由: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時間及議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年04月16日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年06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5樓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決算表冊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四)、為配合辦理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3年




4月23日起至113年6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五)、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17日起至113年4月26日止。




受理場所: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5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48 亞果生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亞比斯‧可拉 膠原蛋白止血敷料獲得 衛福部食藥署三類醫材核准上市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12:54
發言人 曾溫仁 發言人職稱 法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695556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亞果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開發之醫療器材產品亞比斯‧可拉
膠原蛋白止血敷料獲得台灣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三類醫材核准上市;核准字號為衛部醫器製字第008144號。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需於113年4月26日至113年7月26日內繳費並辦理領證手續。
(2)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48 亞果生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亞比斯‧可拉 去細胞真皮止血凝膠獲得 衛福部食藥署三類醫材核准上市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12:01
發言人 曾溫仁 發言人職稱 法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695556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亞果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開發之醫療器材產品亞比斯‧可拉
去細胞真皮止血凝膠獲得台灣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三類醫材核准上市;核准字號為衛部醫器製字第008143號。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需於113年4月26日至113年7月26日內繳費並辦理領證手續。
(2)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473 美賣*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11:24
發言人 馮世文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126473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擬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B.應募人如為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本公司可能之應募人名單暫訂如下:






暫訂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關係
---------------------------------







--------------------------------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調色大師
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東
(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社網服務家
有限公司投資專戶(SNSplus
CO.,LTD.)

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東








呂柏宏

























本公司董事長







張志弘

























本公司副董事長







馮世文

























本公司董事







鄧彥農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廖鈺琦

























本公司總經理







陳昱任

























本公司技術處經理
C.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
應揭露下列事項: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



與本公司關係


法人名稱















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


-----------------------------



-------------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調色大師國際有限公司
投資專戶(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呂柏宏(100%)













董事長
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社網服務家有限公司投資
專戶(SNSplus
CO.,LTD.)












鄧彥農(100%)






董事
D.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110年第一次
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6,0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6,000,000股,每股面額5元,授權董事會
於113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預計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為參考價格。實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提請113年股東常會依法令
規定,授權董事會視洽定特定人及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
B.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
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第一至四次私募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或轉投資,以強化財務
結構、擴展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等因素後,透過私募有價證券方式籌資,
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且私募有價證券相對公開募集較為迅速簡
便,可降低籌資成本及提高籌資效率,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有價證券辦理籌
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對
象;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
後,始得提出上櫃交易申請。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
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需修正時,
提請113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狀況調整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473 美賣*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2年度股東會通過 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之私募普通股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11:00
發言人 馮世文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126473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4/1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緣本公司經112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6,000,000股額度內以現金增資方式
辦理私募普通股案,且授權董事會於112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2)因應本公司112年私募普通股案即將屆期,擬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113年股東常會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48 亞果生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亞比斯‧可拉 去細胞真皮止血微粒獲得 衛福部食藥署三類醫材核准上市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10:40
發言人 曾溫仁 發言人職稱 法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695556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亞果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開發之醫療器材產品亞比斯‧可拉
去細胞真皮止血微粒獲得台灣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三類醫材核准上市;核准字號為衛部醫器製字第008142號。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需於113年4月26日至113年7月26日內繳費並辦理領證手續。
(2)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473 美賣*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 及申請登錄興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10:35
發言人 馮世文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126473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9年12月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450,000股,
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前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畫
案,本公司業於109年12月4日完成股款繳納及於109年12月28日完成股票交付。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自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應先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始得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上述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
起算已滿三年,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所定之限制轉讓期間,故本公司總計
1,450,000股之私募普通股擬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登錄興櫃。
6.因應措施: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8條規定應自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
滿3年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始得向在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賣。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90 東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09:25
發言人 戴建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49666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16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4/24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924 宏太-KY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113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明細表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8:07:23
發言人 曾毓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1-6928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6
2.公司名稱:開曼群島宏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宏亞(薩摩亞)投資有限公司於113年1月成立,尚無最近期會計師核閱財報,
更正採用113年3月自結報表淨值計算限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3年3月資金貸與資訊明細表
貸出資金之公司:宏亞(薩摩亞)投資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黃蓮花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更名後勞德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0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0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10,111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10,111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51:33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3.0000000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53,744,69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18 欣天然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不動產購置及簽約事宜。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48:45
發言人 簡益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21845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27~39號8樓、27~33號9樓房地及地下平面車位36位

2.事實發生日:113/4/16~113/4/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共計:約858.57平方公尺,折合259.72坪
建物面積共計:約5015.32平方公尺,折合1517.14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485,600元。
交易總金額:約664,22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的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
(1)訂金:73,100,000元
(2)簽約金:59,830,000元
(3)交屋款:531,290,000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議價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113年03月12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進行不動產標的規劃
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670,280,55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宗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
高市估字第0001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04/16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04/16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經第19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處理簽約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18 欣天然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欣欣大樓自地委建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6 發言時間 17:47:44
發言人 簡益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21845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6
說明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4/16~113/4/16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契約相對人: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總預算約新台幣10億元。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營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04/16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04/16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經113年3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辦理規劃事宜。
2.前項公告誤植為關係人交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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