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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6 三陽工業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上揚資產管理(股)公司公告董事同意不分派 112年度盈餘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14:15
發言人 田人豪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981911*1591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派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07 和泰車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資金貸與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14:11
發言人 劉松山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6-2121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海和凌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52,06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2,06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和裕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8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88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和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9,8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8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和泰豐田叉車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4,91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91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重慶和凌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9,8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8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天津和凌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4,8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8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天津和裕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七十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54,56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7,39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7,39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天津和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4,91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91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唐山和凌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9,8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8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南昌和凌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4,8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8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棗庄和裕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7,39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7,39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楊浦和凌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9,8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8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和冕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97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9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棗庄和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97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9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廣心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99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9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天津和億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8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88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和昕汽車服務諮詢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49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9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和晨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8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88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嘉定和凌雷克薩斯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8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88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上海眾信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97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9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南京和展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七十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54,56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4,91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91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青島和凌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七十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54,56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4,91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91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和運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五十五點七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54,56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99,4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9,4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1)公司名稱:天津和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和通汽車投資有限公司

同為和泰汽車直接及間接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國外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72,8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59,76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9,76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360,09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46,108

5.計息方式:

按日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循環動用、到期還款

(2)日期:

額度啟用2024.04.19生效,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723,1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1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採用台灣銀行4月15日即期匯率CNY$4.497換算



(2).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



上海和凌:新台幣130,133仟元



上海和裕:新台幣125,791仟元



上海和展:新台幣104,420仟元



上海和泰豐田叉车:新台幣183,913仟元

重慶和凌:新台幣216,331仟元

天津和凌:新台幣361,754仟元

天津和裕:新台幣176,353仟元

天津和展:新台幣308,494仟元

唐山和凌:新台幣178,160仟元

南昌和凌:新台幣200,176仟元

棗庄和裕:新台幣395,512仟元

楊浦和凌:新台幣480,733仟元



和冕汽車:新台幣1,034,310仟元

棗庄和萬:新台幣44,970仟元

上海廣心:新台幣4,497仟元

天津和億:新台幣89,940仟元

上海和昕:新台幣22,485仟元

上海和晨:新台幣316,193仟元

嘉定和凌:新台幣324,221仟元

上海眾信:新台幣22,485仟元

南京和展:新台幣134,910仟元

青島和淩:新台幣314,790仟元

和運國際:新台幣2,425,034仟元



天津和康:新台幣764,490仟元


(3).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



上海和凌:新台幣667,011仟元



上海和裕:新台幣169,223仟元



上海和展:新台幣1,641仟元



上海和泰豐田叉车:新台幣25,267仟元



重慶和凌:新台幣64,123仟元



天津和凌:新台幣34,591仟元



天津和裕:新台幣20,863仟元



天津和展:新台幣-10,753仟元



唐山和凌:新台幣47,025仟元



南昌和凌:新台幣84,260仟元



棗庄和裕:新台幣-145,555仟元



楊浦和凌:新台幣28,376仟元

和冕汽車:新台幣-13,926仟元

棗庄和萬:新台幣5,383仟元

上海廣心:新台幣7,064仟元

天津和億:新台幣40,550仟元

上海和昕:新台幣8,755仟元

上海和晨:新台幣-31,164仟元

嘉定和凌:新台幣13,460仟元

上海眾信:新台幣12,002仟元

南京和展:新台幣-19,726仟元

青島和淩::新台幣-30,480仟元

和運國際:新台幣3,050,358仟元

天津和康:新台幣17,76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481 群創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3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 討論事項)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13:46
發言人 楊柱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6000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
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6號3樓
(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園區行政服務中心大禮堂)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自民國113年5月1日至民國113年5月28日止,請逕登入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443 均豪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得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補充112年12月20日公告後續辦理情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8:27
發言人 李素珍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639999#1105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證券名稱:

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2/2/23~113/4/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8,999仟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51.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59,892仟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8,999仟股
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459,892仟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5.21%

權利受限情形:質押0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5.29%、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4.49%、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23,177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透過持股強化商業合作關係,提高設備供應的優勢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12/20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12/20

14.其他敘明事項:

補充112/12/20公告之實際投資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9 亞光 公司提供

主旨:亞光法人說明會於5月8日召開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8:18
發言人 張士駿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533-5175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5/0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0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人說明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歡迎投資人至https://www.asia-optical.com/投資人專區/發言人專欄,點選法人說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9 亞光 公司提供

主旨:亞光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7:57
發言人 張士駿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533-5175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1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2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269 祥碩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增列113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5:34
發言人 林哲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196088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案。(增列)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提案期間:113/04/12~113/04/22
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祥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15號6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33 中鼎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代⼦公司中鼎海外有限公司公告新增 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標準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2:56
發言人 李銘賢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833-9999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CTCI
America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39,60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366,96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27,59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94,55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之必要者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562,07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52,333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到期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為非循環動⽤,不得逾合約之到期⽇

(2)日期:

借款合約到期⽇之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500,80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2.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中鼎海外有限公司於113.4.19董事會

決議資金貸與CTCI
Americas,
Inc.

美金29,000仟元非循環動用額度,期限為113.4.19~114.4.18

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標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65 麗臺 公司提供

主旨: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有異常交易情形, 故公布基本資料及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 人區別瞭解。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2:16
發言人 楊智昆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2265800-201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9
2.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月)---------------------(季)------------------(最近四季累計)
期間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期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期




112年第2季至
---------(113年3月)

 差異比% 
(113第1季)


差異比%






113年第1季
科目






(IFRS合併自結數)







(IFRS合併自結數)







(IFRS合併自結數)
營業收入





383







4.81








940






21.41










4442
(百萬)
稅前淨利





-16






47.74








-78





-19.03










-145
(百萬)
歸屬母公司
業主淨利





-22






35.01








-84





-21.55










-175
(百萬)
每股盈餘



-0.26






54.39






-1.00






14.53









-2.36
(元)
4.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如「有」,請說明):無。
5.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11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無。
6.完整財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如下:
(1)近期營業收入及損益資訊:基本資料?精華版
(2)歷史每月營業收入:營運概況?每月營收?採用IFRSs後之月營業收入資訊
(3)歷史損益(會計師查核/核閱數):財務報表?採IFRSs後?合併/個別報表?綜合損益表
(4)歷史損益(自願性公告自結數):營運概況?自結損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7 盛達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3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資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1:14
發言人 張淑梅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9145665 #330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9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61805510號函
文,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上月底其他應收款餘額及占資產
和股本之比例、未逾期及已逾期金額,暨上月已收回金額等資訊‧
項目






































截至113/3/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其他應收款餘額


































174,577
其他應收款餘額佔資產比例


























4.63%
其他應收款餘額佔股本比例

























15.12%
其他應收款未逾期金額






























4,016
其他應收款已逾期金額




























170,561
113/3/1-113/3/31已收回金額
























1,319
6.因應措施:請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a.截至113/3/31止,上列其他應收款於帳上已提列之呆帳損失金額為新台幣170,561
千元
b.債權保全措施:公司已委請專業律師向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
仲裁結果將會決定是否能向中國普天信息及普天國際貿易追討其他應收款
US$4,458,769。公司將盡最大能力保障本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c.本公司資金可支應公司營運所需,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d.本公司接獲深圳國際仲裁院通知,裁決期限將延長至113年7月1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15 錩新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錩新科技(越南)公告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6:00:55
發言人 陳光宗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3896788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4/1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無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2023年度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2024年度營運計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16 統一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Cayman President Holdings LTD.公告 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5:59:23
發言人 陳國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786-6888-2321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總金額為美元20佰萬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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