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米酒降稅 美方關切

2010/08/21 06:00

〔中央社〕立法院週四修正「菸酒稅法」,調降米酒稅率,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回應指出,美國關切台灣調降米酒稅率對酒類市場的影響,並已經直接向台灣表達過美方的擔憂。貿易代表署強調,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會員國都應遵守WTO規範,但現在還不適合評論,美國是否會向WTO提起訴訟。

前世界貿易組織副秘書長艾波特表示,台灣此舉關鍵在於有無違背國民待遇原則,而世貿組織對酒品稅級分類,傾向採酒精濃度非製酒原料為依據。艾波特答覆記者詢問時表示,爭議的癥結在於調降稅率的作法是否符合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第三條規定。GATT第三條規範國民待遇原則,使進口產品可享與本國產品相同的待遇,確保競爭機會平等且不受歧視,因此,台灣向洋菸酒課徵稅賦,歐美國家主張,國產菸酒也須一體適用。歐盟更質疑,修正通過的菸酒稅法獨厚台製米酒。

此外,艾波特說,WTO向來不受理原料不同所釀製酒品有別的爭議。他舉例指出,不論以穀類釀製的威士忌(Whisky),或是以葡萄製成的法國干邑白蘭地(Cognac),WTO認定應在同為酒品的基礎上予以課稅。

經部︰沒有違反WTO法律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針對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昨日表示,美國關切米酒降稅可能造成的市場影響,USTR已直接向台灣政府表達關切。對此,經濟部官員回應,目前並無收到來自美國與歐盟的正式書面關切,若未來相關會員國認為有需要,我方會派團前往說明。官員說,我方事前也經過研究,認為「沒有違反WTO法律的行為」。

經濟部官員表示,我國米酒降價一事若告上WTO爭端解決機制,且不幸敗訴,就須調回米酒原有的稅率,恢復原狀。我方目前並無規劃因此而調降其他蒸餾酒稅率的打算,其他會員國也不會要求我方這樣做,亦不會有賠償事宜。